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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安监原局长受贿一审判五年
- 时间:2008年12月19日 06:55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龙湾安监局原局长钱玉华在短短的数年任职期间,收受相关企业负责人的贿赂十七笔,金额达7.2万元。昨日,龙湾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2004年12月23日,钱玉华被任命为龙湾区安监局局长,主管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于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和管理;矿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等。在很多企业家眼中,他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在其任职期间,有人为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得到关照,给他送钱;有人为公司在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得到照顾,给他送上好处费;有人因为成功逃避安监处罚,给他送来感谢费。
今年4月份,龙湾区纪委根据掌握的线索找钱玉华谈话,在他的主动交代下,其受贿事项逐渐水落石出。经法院查明,在钱玉华任职的短短数年间,收受相关企业的贿赂好又多农行卡十七笔,金额达7.2万元。
前年年初、去年年初、今年年初,他为感谢时任市安监局局长即被告人陈彩兴在工作上的“支持”、“关照”,先后三次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陈彩兴价值9000元的好又多超市银联卡。记者 戚祥浩 通讯员 隆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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