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网
-
这边招手停车收费 那边交警开出罚单
- 时间:2008年05月08日 05:35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 温州网讯 昨日《免费停车位 有人来收费》一文见报后,新闻热线不断接到读者来电,阐述各种关于停车收费的建议和意见。有车主反映,市区不光一些免费停车位有人来收费,而且一些禁止停车的地方也有人在停车收费,结果车主、司机不但交了停车费,而且还领到交警乱停车的罚单。
永嘉的金先生来电说,上月26日,他开车到市区纱帽河附近办事,正在愁车子往哪儿停时,一个自称停车管理人员的男子给金先生指了位子,让车停在了纱帽河路边,并收取了5元停车费,“因为那个人给我开了收费发票,所以我很放心地就把车子停在那里了。”可当金先生办完事情取车时,却看到了车前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交警开的乱停车罚单。金先生向交警部门咨询,交警说这里禁止停车。金先生看着停车收据,心里怎么也不明白。
据金先生介绍,当时足有二十来辆车都被开了罚单。因还有急事要办,金先生当时也没仔细找那个管理人员“算账”,可他回家后却越想越郁闷,“既然禁止停车,那怎么有人可以来收费呢,还堂而皇之开出发票?”
其实,像金先生遇到的这种陷阱普遍存在。记者走访发现,市区有较多地方是交警部门明令禁止停车的,却被某些人圈占,以管理看车名义进行停车收费。比如江滨路一带,交警明确道路两侧不能停车,可一到晚上,道路两旁就停满汽车,而当中就有人不断穿梭于车流间忙着收停车费。
对于这些禁止停车却又有人收费的地方,谁为收费者误导带来的交警罚单埋单?记者就此事请教了法律界有关人士。律师表示,车主可以要求收费人员(或收费单位)退还收取的停车费用。至于交警开出的罚单,则要分两种情况对待:其一,若是收费人员为车主指定好停车位,然后再进行费用的收取,那么车主可以要求该收费人员(或收费单位)承担责任,为其支付罚单费用;其二,如若是车主自行停车,停好后收费人员前来收费,那么是收费人员(或收费单位)承诺了其根本无法提供的服务,只能算是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车主可向消协投诉。对此,警方提醒车主到正规的停车场停车,此外要确定收费人是否有收费权,一旦发现乱收费的情况,可以马上投诉,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报记者 黄云峰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陈宣锟
相关报道
| 免费停车位若遇有人收费可拒付 2008-05-07 | |
| “市区停车收费新标准”引发热议 市民提建议 2008-05-06 | |
| 温州市区停车收费将有新标准 2008-05-05 | |
| 温州市区停车收费近期将出台管理办法 2008-04-30 | |
| 整治乱停车 维护城市形象[视频] 2008-04-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