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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确定13个龙舟禁划区 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5日
- 时间:2008年05月05日 07:27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 温州网讯 (陈显英) 没有建造师或检验人员出具质量保证书的龙舟不得下水,龙舟队员必须经过体检并办理商业保险。笔者昨天从鹿城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该区今年继续对民间划龙舟活动实行有条件开禁,并确定了13个龙舟禁划区域。
今年,鹿城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藤桥、上戍、双屿、仰义、临江、岙底、双潮、七都、五马、黄龙、江滨等11个街道、乡镇以及瓯江水域和黎明水闸下游浦(洪殿辖区内)为禁划区。禁止龙舟在府东桥和府西桥之间水域停留、放鞭炮和敲锣打鼓。与此同时,该区划龙舟活动必须在鹿城区水域范围内进行,禁止跨区域举行民间划龙舟活动。各乡镇、街道不得突破去年的龙舟数量。
为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地开展,今年鹿城区允许划龙舟的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5日。因今年高考时间和端午节重叠,所以农历五月初三、初四、初五也是禁划日。据介绍,成立民间龙舟队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审批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6日,逾期则不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区体育局批准,不得成立民间龙舟队;未经区公安机关许可,不得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
从昨天开始,鹿城区对该区全水域实行动态巡逻跟踪,并组织力量对划龙舟活动从龙舟队组建、龙舟试水到划龙舟等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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