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温州新闻 > 社会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陌生人持产权证让房主走人 房子被卖竟不知

  • 时间:2008年04月29日 08:34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日前,家住市区人民西路的叶女士突然发现,自己家的房门锁被换,有人在门上留了一张有手机号码的纸条,让她赶快搬家腾房子。更令叶女士惊奇的是,对方称她家房子已经被卖了,他可拿房产证来证明。而叶女士对此竟是一无所知。那房子究竟被谁卖了,又是怎么卖掉的呢?

      门锁被换

      2月22日下午,市区叶女士下班回家,发现自己家的门锁被人换了,门上还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叶某,房锁我已换,手续已办好。限二天内把东西搬走。”同时还留下了一个联系电话。

      叶女士看后立刻打纸条上的手机,一名陌生的姜先生马上就来了,同时还带来了一套房屋买卖的手续给叶女士过目。

      叶女士觉得蹊跷,于是打110报了警。

      莲池派出所的民警来到后,查看了姜先生所持的产权证,一旁的叶女士发现,自己的房产已经是在这名姜先生名下了。

      叶女士连忙说:“我也有房产证,房屋买来后,房产证就一直放在家里。”

      不料姜先生说:“你那份房产证是假的。”

      一房两证

      一套房子怎么会有两本产权证呢?

      满肚子委屈的姜先生介绍,2007年11月27日,他通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了何某。何某要求借款35万元,并用叶女士的房产证作为抵押。姜先生看了何某提供的房产证后就同意了,何某写了一张借条给他,约定到期不归还欠款,叶女士位于市区人民西路的房产归姜先生所有。

      为了保险起见,双方同时还办理了公证书。办好手续后,姜先生将35万元现金给了何某。

      2007年12月份,何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按期还款也就成了不可能的事。姜先生就于2008年2月份到温州市房管局办理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并留了一张纸条,要求叶女士回来后及时联系。

      当天下午接到叶女士的电话,姜先生赶到现场却吃了一惊:这次碰到的叶女士和那天跟他借钱的“叶女士”长得不一样。

      连环骗局

      从房屋买来至今,产权证一直放在家里,没有拿出来用过,这产权证怎么会变成假的了呢,难道有人背地里冒充自己卖了房屋?三天后,叶女士聘请了一位律师,办理案前财产保全。

      果然,律师拿叶女士的那份房屋产权证到房管局办理有关手续,被房管局人员发现系伪造而予以没收。律师还了解到,叶女士的房屋买卖是经过一家公证处公证的。

      据公证人员回忆,2007年11月27日,委托人“叶女士”和何某、姜先生和谢某四人来到公证处要求办理公证书,内容为委托谢某将叶女士所有的坐落在人民西路一面积近50平方米、市值约50多万元的房屋出卖给姜先生所有。公证人员根据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予以办理了公证。

      直到2008年2月29日,叶女士来到公证处,称从未将自己位于人民西路的房产出卖给他人,是其同居的男友何某偷取其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再找人冒用其身份骗取鹿城区民政局的离婚证和未再婚证明,来公证处骗取公证书,将房屋出卖给姜先生所有。

      公证处人员听后,赶紧将当时的材料拿出来看,发现离婚证上的照片和真实的叶女士完全两样,这才知道有人冒充叶女士骗取公证书,继而骗走叶女士的房产,当即就向鹿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记者昨天了解到,何某由于非法卖了叶女士的房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叶女士日前已向法院起诉。

      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陈业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