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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奇了,被盗还要被警告
- 时间:2008年04月17日 06:12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为什么我的公司被盗,还要被公安警告?”日前,瑞安市塘下镇鲍田办事处官渎工业区的张老板,拿着公安机关送达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限改通知书,一下子犯傻了,怎么自己东西被偷还要被处罚呢?
事情得从今年4月5日说起。当日凌晨,张老板位于官渎工业区的机车部件公司遭人破窗入室,被盗走黄铜730斤,紫铜70斤,直接损失2万多元。张老板发现被盗后立即报警,鲍田派出所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时发现,张老板的公司一没防护设施,二没监控设备,三没保卫机构,而且厂内原材料随意摆放,明显存在多处治安隐患,直接造成不法之徒有可乘之机。
正因为张老板公司连最基本的治安保卫措施也没有,公安机关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他做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经民警一番解释后,张老板才恍然大悟,连连顿足后悔。
民警提醒:各企业单位必须做好自己单位的治安保卫措施,不能随便找个人留守企业就万事大吉,不然就很可能既“破费”又遭罚。(林明 林志丽 林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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