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温州新闻 > 社会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精神病史”不能成为盗窃的幌子

  • 时间:2008年04月13日 05:56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自恃患有精神病史,泰顺男子林某偷走乡政府的万元维修款。经司法鉴定证实,林某属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时并非“稀里糊涂”,而是“顺手牵羊”。4月11日,林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今年40岁的林某是低保户。2007年11月21日中午,林某乘工作人员不注意,迅速将乡政府桌上的一万元钱揣进兜里溜走了。案发后,乡政府工作人员从林某处追回8900元。

      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林某用“稀里糊涂”四个字概括自己的犯罪经过,企图用自己的多年精神病史来逃脱责任。后经精神疾病司法医学鉴定,林某确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属系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他并非“稀里糊涂”而是“顺手牵羊”。

      因犯盗窃罪,林某被泰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叶淦 晨翔)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陈宣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