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温州新闻 > 社会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江心屿”遭抢注 离公示期结束只剩3天

  • 时间:2008年04月11日 09:35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几天之后,温州“江心屿”景点名称,可能会成为北京一家投资公司在“出租桌椅等服务项目”上注册的商标。如本月14日前无人异议的话,该公司就会成功注册江心屿商标。

      昨天,兴业商标事务所透露,北京新希润投资有限公司在“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项目类申请注册“江心屿”商标,目前已在公示期内。按规定,对初审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江心屿”商标离3个月公示期结束的4月14日仅剩三天时间了。也就是说,我市江心屿景区管理部门须在3天时间内提出异议,否则“江心屿”就要成为北京这家投资公司的商标。

      温州市兴业商标事务所法律事务部主任陈贺政表示,若“江心屿”被注册成功,要再想以“江心屿”之名提供出租椅子、桌子等服务,就得花钱向别人购买了。

      据悉,一般旅游资源产权由风景旅游管理部门代政府部门保护。江心屿是中国四大名胜孤屿之一,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昨日下午,记者与鹿城区旅游局江心屿景区管理处办公室取得联系。该处办公室主任陈忠表示,管理处近几年来已陆续在服务项目中的“假日野营服务(住宿、住所);“使用商品”中的“天然花、自然花、干草、草皮植物等”;以及游乐场与文娱活动等类目申请注册“江心屿”商标,已有部分商标注册成功。但注册类目种类繁多,没办法顾及全部,对于有人注册江心屿商标用于出租桌椅服务,目前正在了解。

      “抢注现象也反映出我国商标立法方面存在一定缺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家廖俊铭认为,目前我国商标审查、评审周期过长,因此救济显得滞后,无法有效遏制抢注的发生。因此要为知名景点等名称预建防火墙,营销未动、注册先行。沈恩华

      相关链接:我市旅游景点资源遭抢注不乏先例。2006年,瑞安“寨寮溪”景点就曾遭杭州一家贸易公司抢注“旅行社、旅客陪同、旅行陪伴、观光旅游、旅游安排等与旅游业有关的服务项目”。目前该商标注册正遭瑞安市旅游局异议,等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