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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温州人”首上法庭断案

  • 时间:2008年04月10日 08:40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前天,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两起故意伤害案,新温州人李绍东作为人民陪审员,首次上法庭断案。据悉,选任新温州人作为陪审员在我市尚属首次,是该区保障司法公正、推动司法民主进程探索的尝试。

      2005年,瓯海区开始实行选任人民陪审员制度。考虑到所选取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2007年,该区根据外来人口较多的特点,在调整、增选20名人民陪审员时,特地任选2名新温州人,一名是来自湖北的李绍东。李绍东在温州工作生活已有七八个年头,大专毕业的他是名优秀的经济师,如今是温州东大烟具厂的经理。另一名是忠义集团的员工丁勇强,浙江缙云人。

      作为瓯海两位“新温州人”人民陪审员之一的李绍东,经过初步培训学习后,前天参审了两起故意伤害案。两起案件中,4名被告人均系外地来温民工,案件事实清楚,几名被告人也均供认不讳。在案件评议时,李绍东对其中一名少年犯及累犯的量刑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合议庭采用了李绍东的意见,当庭对4名被告人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在法庭审判后,李绍东说:“我觉得法庭审判是件很神圣的事,这次能以新温州人的身份成为人民陪审员感到非常光荣,也觉得责任重大。选任我作为陪审员也是关心、重视新温州人的一项具体体现。今后要更加努力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据瓯海法院副院长叶建平介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员来温州工作、生活,为温州的建设作出了不少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外地人员刑事犯罪案件逐年上升,民工劳动纠纷案件更是成倍上涨。相信有了“新温州人”参与断案,可为农民工案件及刑事案件的审判起到监督、调解和法律宣传的作用。同时也更好地体现司法民主、实现司法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林晓忠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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