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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档案,加收十元?
- 苍南教育局推出一项课题,幼儿园借机将费用转嫁到家长身上
- 时间:2008年03月21日 06:03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已经缴了学费,幼儿园还要家长买一本‘教育成长档案’,不买可不行。”昨天,苍南县钱库镇育苗幼儿园一幼儿家长李女士向记者反映,认为该幼儿园这种强行收费的行为存在违规。
李女士介绍,她的儿子今年上幼儿园大班,上学期开始,幼儿园要求每个孩子家长要买一本“娃娃快乐成长教育成长档案”,说是给孩子留个纪念。李女士翻看后,发现这本印刷品是16开铜板纸印刷的彩页,共有20来页。里面有关于孩子的“我的小档案”、“生肖照片”、“全家照片”、“我的表现”等等。李女士称,她第一次买是碍于面子,不买担心老师对孩子有看法。但这个学期,幼儿园又要家长买。当她询问老师“可不可以不买”,幼儿园老师明确表示不行。据她所知,从上学期开始,从小小班到大班,每个家长都要买。李女士认为10元钱虽是小事,但幼儿园已侵犯了家长的权益。
就李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询问该园一位老师,该老师称这本“成长档案”去年开始卖了,是苍南县教育局统一要求买的。该幼儿园有关负责人也承认有这么一回事。她解释,这本“成长档案”很全面,是苍南县教育局教研室的一个课题。当初教研室是要求在80元的代管费里面扣除的,不得向家长额外收取。但经过预算,如在学杂费里扣除的话,幼儿园经费不够,且“档案”里面很多照片,材料都是幼儿园出钱操作的。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这笔钱由家长出。
苍南县教育局小教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成长档案”确实是该局教研室的一个课题,但当初关于收费的规定很明确,10元的工本费在80元的代管费里面扣除,不得额外向家长收取,有些幼儿园趁机向家长另外收取,这是不允许的。他表示,调查取证后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将要求幼儿园退还费用。(杜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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