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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子遇到一连串怪事

  • 时间:2008年03月21日 05:52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租户准备入住时发现门锁被物业换了;代表业主签协议的保安也失踪了;从门上小洞里看到有个保安模样的人竟然翻自己的东西;记者拍照还被陌生男子威胁要砸相机
  • 记者透过门上小洞看到保安正在翻陈女士的东西    祝平 摄

      温州网讯 陈女士夫妇刚将部分生活用品放入租来的房屋,还未入住,房锁却莫名其妙地被人换了。她去找跟她签协议的保安时,却遇到了一连串更奇怪的事……

      瑞安陈女士夫妇在永嘉瓯北经商。3月12日下午,陈女士与老公到瓯北五中花园找房子租住。该花园保安郑某告诉他们,他受五中花园一业主委托出租他们的房屋。

      “我说先看房再做决定。这个保安就去物业管理办公室向一女士要来了钥匙。看过房子,我和老公当场决定租下这套房子。”陈女士说,他们还和郑某谈好了月租金为900元,租期1年。由于郑某有房子钥匙,又是小区保安,陈女士夫妇没有怀疑他的委托人身份。“当天晚上,我就付给了郑某500元订金,15日付了一年的租金10800元。这才拿到房子的钥匙。”

      接下来的两天内,陈女士陆续把部分生活用品放进了屋内。3月18日下午,陈女士突然发现,房锁莫名其妙地被人换了,保安郑某也无法取得联系。

      保安失踪房锁被换

      记者从陈女士提供的租房协议上看到,出租方与承租方分别以甲方、乙方代替。甲方签名为郑某,并注明有“受房东委托”字样,乙方为陈女士老公金先生。

      在协议落款甲方签名处,郑某又注了一个“物业管理员工”字样,没有房东的签名,也无第三方的证明。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随陈女士等人来到瓯北五中花园她租住的房子前,发现屋里有人。从门上的小洞看到,客厅内有一名保安模样的男子正在翻陈女士放在室内的物品。

      “他在翻桶,桶内的东西都是我的。”陈女士叫了起来,并敲门让室内的人把门打开。不料,该男子闪躲到其他房间,不予理睬。

      就在陈女士等人不知如何是好时,多名男子过来声称室内没人,随后很快离开。陈女士向警方报了警。

      谁在出租房内翻东西

      10点18分,房门打开了。一名青年男子出门后,未等陈女士进屋,顺手关上了门。该男子说,他没有钥匙,此前房门是开着的,他进房间是打扫卫生。

      说话间,该男子突然冲向记者,抢抓记者正在录像的手机。并恐吓要把手机砸掉,所幸被记者躲过。

      该男子没有抢到手机,在往楼下走时打电话说:“保安,保安,你们把这个记者(摄影记者)的相机砸了。”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现,记者打了110报警。

      两分钟后,来了两名保安。得知记者已经报警,保安没有任何言语便离开现场。而此前声称砸记者相机的男子未再出现。

      陌生男子要抢记者手机

      10点30分,警方赶到现场。在警方强烈要求下,还留在室内的两个人把门打开。自称是大管家物业五中花园管理处负责人的周姓女子说,刚才出门的男子姓吴,是他们管理处的员工。记者问该男子叫什么名字,她又说该男子不是管理处员工。

      周小姐说,业主并没有托任何人出租房屋,仅仅是把钥匙放在她那里。3月17日,她突然发现钥匙丢了,保安郑某不知去向。征得业主同意后,于18日中午更换了房锁。周小姐表示,她根本不知道陈女士租房一事,也没听说此前陈女士把1万多元付给了郑某。

      陈女士则说,她亲眼看到保安郑某是从周小姐手里拿钥匙去开的门。周小姐又说,业主放钥匙的时候,曾说过有出租房子的意思。所以,当有人要租房子了,她就会让工作人员拿钥匙去开门。“这事该由谁来负责,应该由法官判决。”周小姐还多次称,业主没有委托谁出租该房屋。至于郑某是怎么成为委托人的,她还不得而知。

      昨天下午,警方透露,他们已联系上了远在金华的房子业主。该业主称在电话中说不清楚,回温州后,将协助警方调查此事。对于事件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物业租户各执一词警方介入调查 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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