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温州新闻 > 社会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乘飞机不能随身带液体

  • 时间:2008年03月18日 09:06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温州永强机场昨天发布消息,根据上级有关通知,从昨天开始,该机场实施“禁液令”,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

      昨天下午2时多,在永强机场候机厅安检入口的几个大塑料桶里,放满了“矿泉水”、“洗发水”等液态物品,这些都是被收缴的违禁品。机场有关人员说,旅客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最多的是矿泉水和饮料,其次是沐浴液洗发水等物品。通知规定,凡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托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据了解,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对于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记者 周汉祥)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