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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世界里的真实谎言
- 网络交易,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骗子打开了一道“生财”之门
- 时间:2008年03月14日 15:56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核心提示
随着网络贸易日趋频繁,点击鼠标实现轻松购物已不再是难事一桩。然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贪便宜,图省事、警惕性差”的消费心理,在“网络经济”中大玩骗局,使得网络交易鱼龙混杂,消费者上当受骗时有发生。网络交易中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是广大网络消费者的关注焦点。
值此“3·15”来临之际,本报特意揭密日常网络交易中常见骗局,以此提醒消费者,切莫再次上当受骗。
巧设骗局收钱之后玩蒸发
◇通过近乎真实的页面取得消费者信任后,利用网络大肆骗取钱财,一旦钱财到手,便逃之夭夭。
案例:今年初,市民黄小姐在网上向深圳某公司订购一台手提电脑,并汇去7000元。随后卖方就通过网络给她传来一张“快递业务存根凭证”的扫描照片,并告之货已经发出,一两天内即可收到。可过了好几天,黄小姐一直没收到货,才知道自己被骗,于是向深圳警方报案。
经侦查,骗子李某仅凭着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伪造深圳某公司的营业执照,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为了掩盖真相,他从来不和深圳的买家“做生意”。李某在网上标明的手提电脑,价格仅比市面略低,以免买家怀疑。李某还从快递公司领来一些空白发货单,每次收到汇款后,将发货单扫描后,从网上传给买家。
一次,一位内蒙古客户向他下了个大订单,但要求先看到货。为了套住这个“大单”,李某买了台二手手提电脑给对方寄过去。博取信任并接到大额汇款后,便“人间蒸发”。李某交代,从去年10月以来,他已经先后实施诈骗18起,非法敛财达15万元。
破解办法:交易前先查询卖家信用度,信用评价是各大交易平台服务商提供诚信体系的一部分,也是衡量网上用户信誉的重要指标。建议在出价前查看该用户注册的时间、所交易的具体商品以及其他用户给他的具体评价、留言。对短时间内发生大量的交易记录,应提高警惕。
局中设局廉价+转账支付
◇多数诈骗网站的商品价格比市场上低了许多,这些骗子往往以转行或资金周转困难急于回笼等理由,让消费者信以为真。
案例:上个月,永嘉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接到消费者沈某举报称,去年12月,他在淘宝网看到一个标明是永嘉男子“李某某”开的专卖笔记本电脑的店铺,店主称因急需回笼资金,一大批库存笔记本电脑超低价甩卖,包括惠普、IBM等在内的各种知名品牌笔记本电脑只卖1800元,并留下自己的QQ号码供买家联系。获此信息后,沈某很快与李某取得了联系,并按照对方要求,先将300元定金直接打入李某的账户。
两天后,对方称货已快递寄出,并将快递编号通过QQ告诉了沈某。沈某通过网络查询编号后了解,对方的确有货物寄来,便又给对方存了600元,剩下的900元货款准备在收到笔记本电脑后再存给对方。可几天后,沈某收到的却是几本纸质笔记本和高中课本,而非笔记本电脑,方知上当受骗。
事后据李某向警方交代,几个月前,他办了张银行卡,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个店铺,然后发布卖电脑的假信息,并留下QQ号码,等买家通过QQ联系上后,就让买家直接将货款付给他,避开了使用支付宝的正规做法,从而轻松行骗。短短两个月里,竟然有100多人上当受骗。
破解办法:有些网站的支付方式限定为个人银行卡转账,不接受网上支付,遇到这种情况也一定要慎重。因为通过网上支付时,网络银行对交易过程有详细的记录,一旦发生诈骗,相关部门较容易追查。因此,部分虚假网站的支付方式就限定为个人银行卡转账,而这些个人银行卡往往都是通过虚假证件办理的,难以进一步追查。
刷卡套现买家遭遇“新黑客”
◇不法分子千方百计怂恿消费者进行网上支付,但消费者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其实并没有进入网上银行的支付界面,而是进入了一个伪造的界面,从而窃得消费者银行账号及密码。
案例:市民陈小姐在“淘宝网”发现,这里的商品价格较实惠,便注册为会员后决定购买。但商家告知,注册之后需付一元,才能购物。
陈小姐心想仅一元钱而已,于是取出银行卡想通过网络来支付。可是在卖家提供的网站里,不管她怎么支付总是不成功。后来对方解释该网站农行不支持,需要工行。但陈小姐通过工行卡付那一元钱,还是不成功,随后系统答复是卡里金额不低于500元才能支付……就这样三番五次,陈小姐被莫名其妙“扣”去了近4000元。
破解办法:正规的经营网站一般都有工商认证标识,都会公布自己的经营地址、固定电话号码等信息,供客户联系,而这些骗人网站页尾的地址都是根本不存在的。而且一般情况下,骗子多半只留手机号码、邮箱地址,而没有固定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此,最简单的办法是向当地工商部门了解网站的真实性和诚信度。
幸运玩家原是钓人的“鱼饵”
◇近年来,通过“中奖”方式实施诈骗的案件为数不少。玩家在玩游戏或在购物网站举办各类促销活动时,电脑屏幕上突然会弹出一个“您已成为本游戏的幸运玩家”等窗口,奖品通常是“几万元人民币”或“价值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并附有联系电话号码。
案例:去年12月16日,乐清青年小王在蒲岐镇网吧上网玩游戏时,意外地在QQ上收到一条中奖的信息,称有奖金2万元及价值1200元的三星电脑一台,并留下“客服热线”。小王立即拨通了对方电话号码,对方“证实”小王中奖的事实,但声称要拿到奖品和奖金,要缴纳一笔费用,其中包括“税费、保险费”等共计500元。小王想都没想,就将500元汇到对方指定的农行账户上。随后,小王又拨通“客服热线”,可对方称要想当天就拿到奖金和电脑,必须在下午5时前再交一笔运费(速递)2000元,此时,小王觉得事有蹊跷,于是报警,随后被证实这是个骗局。
破解办法:天上不会掉陷饼,网络上中奖广告的背后,不法分子利用个别消费者求财心切的心理,假称中奖需要缴纳税费、保证金、邮寄费、手续费等,其实,获得这些名目的钱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
为增加可信度,他们还会谎称有公证机关公证,并附有公证机关的电话,其实这些所谓的“公证人员”是他们的同伙。
虚拟世界别忘“消费与责任”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途径实施诈骗的犯罪已日趋多发,仅鹿城区去年,共查获网络违法经营案件80多起,比上年有所增加,网络诈骗成为新型的犯罪形式。不可否认,网上监管制度的薄弱及缺失,使得不法分子肆无忌惮在网上实施诈骗。
相比实体店,设立网店的门槛较低。传统意义上的商店必须先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审批后取得营业执照,而“网上开店”一般只要向提供虚拟空间的网站管理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就可以设立。不仅如此,不法分子发布虚假广告的成本极低,只需几百元,而且制造虚假的信誉度及商品图片等的整个过程操作很简单。
对此,市消费委秘书长蔡伟民认为,网络广告经营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并实行广告备案制度。对违法网络广告经营者的失信成本,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必要时可对各交易网站及企业网站实施强制的工商认证。
“在虚拟世界中,别忘了‘消费与责任’。有关部门应对网络购物网站进行资格认证,填补‘网上开店’方面的监管空白。”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安取认为,应建立“交易中间人”平台,保证交易行为的安全,买卖双方应通过支付宝等“中介平台”行使交易,切莫直接用现金交易,以免上当受骗。
法律界人士建议消费者,在完成交易后,应向卖家索要收据、发票或者其他凭证,并妥善保管汇款单据等,同时保留与卖家的往来邮件,交易订单的网页等,一旦发生纠纷,可备不时之用,同时应及时举报,切莫姑息养奸。
骗子总是骗子,万骗不离其宗。不管是哪类骗子,只要你不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不贪图小便宜,多分析,多询问,一般来说受骗上当的机会很少。李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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