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温州新闻 > 媒体专栏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做了工伤鉴定,为何迟迟拿不到工伤赔偿

  • 时间:2008年03月12日 10:44 稿源:温州网http://www.66wz.com/    字体:
  •   南京周女士的丈夫高广强在温州华艺玉石制品厂工作,去年丈夫被诊断出来患上了职业病--矽肺病,医药费花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在高广强的家人维护自身的权益时却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维权之路陷入了困境。

      周女士的丈夫高广强从2001年3月份起一直在鹿城区华艺玉石制品厂担任车间总管兼喷砂工。

      周女士:老公在这厂里6年了,去年四五月份开始在厂里有咳嗽症状,身体不舒服,我们就回家治疗,在我们南京胸科医院一直在住院,住院治疗刚开始没有发现是职业病,胸科医院建议我们在上海肺科医院看一下,去了肺科医院检查一系列都是好的,后来没办法,只有做了个胸腔镜手术,检查结果是职业性肺损伤。

      随后周女士和丈夫高广强来到了温州市疾控中心要求做工伤鉴定,2008年1月25日温州市疾控中心诊断结果出来,高广强属于职业病矽肺二期。

      周女士:一直在治疗,今年在家里又开始发病,一直没得到控制,一直都在继续的恶化下去,今年前段时间又在南京胸科医院住院,现在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要求我们转到上海肺科医院去治疗,或许还有希望,现在我们农村家里该卖的卖,该借的借,现在家里已经承担不起这个医药费了,确实没办法了。

      七万多的医药费已花去了这家人所有的积蓄。当周女士带着疾控中心做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去鹿城区劳动局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劳动局告之,要等用人单位也拿到该证明书30日以后,他们才能受理此事。

      周女士的弟弟:劳动局就是说老板没拿到鉴定结果30日以后,他们不好在这之前提前介入这件事,不好帮我们处理。

      难道老板避而不见,不签收这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事情就没办法解决了吗?周女士姐弟俩再次来到鹿城区劳动局。

      鹿城区劳动局工伤认定科工作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定要送达的,送达了才生效。现在情况是证明书没办法送达。所以我们就是照顾他么,我们现在请示了领导,领导说他这个情况比较特殊,只有是先受理。就是不送达我们也先受理,但是我告诉他,这个官司就有可能会输的。因为龙湾那边做出三十几个这样的认定书,全部被法院撤走,因为企业没有签字。

      按照劳动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如果在用人单位一直拒收这份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前提下,即使他们受理了这份工伤纠纷事件,到时官司打下来也很有可能会输。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到用人单位,周女士官司打赢的机会大大增加呢?在用人单位拒收的情况下,难道就没有别的送达方式了吗?

      鹿城区劳动局工伤认定科工作人员:唯一的一条路就是登报公告,公告送达。

      疾控中心可以登报公告送达,周女士似乎又看到了一丝希望,记者陪同周女士来了市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我们这里就明显写着,要不就两种方式,一是他过来签收,二是用挂号信形式寄出去。

      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法采用登报公告送达这种方式,究竟是什么原因,记者电话采访了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曾士典。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曾士典:登报公告,如果是行政机关有这个权利的,我们不是行政机关,我们是一个服务机构,是一个事业单位。记者:现在没办法登报公告?曾士典:我刚才已经说了,公告是要有费用的,这部分的费用是谁来出呢?如果这公告费用是家属自己出呢?能否公告?那应该可以,但是公告是否有法律效应我不清楚,因为我们这样的机构是否有这样的权限,因为法律上没有赋予这个权限,公告是否有效,法律上没有明确写。

      至于疾控中心是否可以登报公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律界人士。

      瓯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丕竹:本律师认为应当可以公告送达,因为目前我国法律上规定,送达可以分为四种方式,可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而作为温州市疾控中心,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本身就是他做出来的,其送达义务应当是他的,因为本案中用人单位一直逃避接受诊断证明书,而温州市疾控中心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将本案职业诊断证明书送达,其产生的法律效应和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是一样的。

      这起工伤赔偿纠纷解决进展到底会如何,还要看接下去市疾控中心派人去企业后,用人单位是否会继续拒绝签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情况而定。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不妨也听听律师对此事的意见,这样或许有利于事情的进展。(玲玲、海钏)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