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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纠纷:保安打人被判刑 物业公司要补偿
- 时间:2008年03月09日 05:43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一件小区停车的小事,却引发了住户及其亲戚与保安互殴的事情。住户方4人受伤,保安因此被判刑。随后,住户方面又提出了经济赔偿。日前,此事经鹿城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旧城物业管理公司及保安左某表示愿给予一定补偿。
去年2月21日6时许,温州市旧城改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左某在龙泉巷闻宅公寓当班。永嘉人金先生开车带着妻儿及妻妹胡女士从永嘉拜年回来,他的妻妹住在该公寓。
一干人下车后,金先生准备把车停放在小区门口,这时保安左某上前劝阻。没想到双方你来我往,你骂我一句,我推你一把,打成了一团。经鉴定:金先生这边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而左某的伤势也为轻微伤。
去年9月,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保安左某打人一案,左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不过,此事并未就此了结。金先生4人把温州市旧城改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保安左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6万多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了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协议。在3月13日前,旧城物业管理公司及左某愿意补偿原告4人各项经济损失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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