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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员工遭协警打 永嘉警方严处两协警
- 时间:2008年02月21日 07:32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昨天,永嘉县公安局向记者通报了2月17日桥头加油站员工遭派出所人员殴打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打人者系桥头派出所协警(保安)陈某、徐某。根据违法事实,该局分别对他们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和7天的处罚决定,从20日开始对全局保安队伍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
监控录像:
整个过程持续8分钟
司机穿着标识明显
昨天上午,在中石化温州分公司支持下,记者观看了2月17日下午桥头加油站纠纷的监控录像,整个过程前后持续约8分钟,在监控中可以明显看到,警车驾驶者身穿有“JINGCHA”标识的制式警用大衣(如右图采集于监控画面)。
监控录像显示,2月17日14时35分30秒,牌号为“浙C2173警”的警车出现在画面内,它停靠在桥头加油站7号道上(如下图)。在14时41分54秒时,监控中出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的镜头,警车在14时44分带着加油站工作人员离开。
警方调查:
打人的是协警(保安)
一人穿制式警用大衣
派出所人员打人事件引起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石春的高度重视。他就此作出批示,要求永嘉县公安局马上进行调查,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处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已派相关人员了解此事。
永嘉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王造介绍,该局获悉桥头派出所协警(保安),因加油引发纠纷,继而殴打加油站工作人员后,立刻召开紧急会议,并抽调公安局纪委、法制、治安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赴桥头调查此事,并传唤了涉嫌打人的陈某、徐某。此外,该局还派员赴加油站看望了受伤的该站工作人员叶某,并送上慰问金。
经该局调查,桥头派出所协警(保安)陈某、徐某因加油引发纠纷而殴打加油站工作人员叶某的情况属实。陈某、徐某系与永嘉县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到桥头派出所任协警(保安)。他们的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鉴于两人又是派出所的协警(保安),知法违法,永嘉警方遂对两人作出了从重处罚的决定,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和7天,并要求保安公司解除与两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那协警怎么穿有警察标识的警服?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称,此类制式服装市场上很容易买到,这也是导致受害人叶某误认为是警察的主要原因。此外,该局为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上演,在全县公安机关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保安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将教育整顿纳入作风建设活动之中,要求全县保安人员引以为戒。同时对不合格保安员进行清理,纯洁保安队伍。
王造表示,打人的虽然是两名协警(保安),但其所属的桥头派出所难辞其咎,作为管理这两名协警(保安)的直接单位,所里的相关负责人和民警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下一步将根据相关事实,分清责任,进行处理。
协警陈某:
当时一时冲动
现在非常后悔
昨天下午,记者在永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见到了被拘留的当事人陈某。他承认是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现在非常后悔。
据他介绍,他在桥头派出所从事驾驶工作已有两年。17日下午,他和另一名协警(保安)徐某驾驶牌号为“浙C2173警”的警车到桥头加油站加油。由于加油站工作人员先给其他车辆加油,双方曾出现
小争议。在加完油后,加油站工作人员小叶发现他的同事徐某在车上打手机,进行劝阻,但措词不文明,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将加油站工作人员带到派出所里后,他承认自己“动了粗”。
至于他身穿的那件标有“JINGCHA”字样的制服来源,他说是亲戚从一朋友那里拿来的。对此,永嘉警方表示将进一步追查。
记者 李雪峰 徐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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