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温州新闻 > 财经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持卡消费遭遇“成本涨价”可以投诉

  • 时间:2008年02月20日 14:49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消费卡

      温州网讯 商家随意涨价行为成了近期消费投诉的一大热点,特别是一些持卡或者消费券购物的市民,不时遇到被告知要在卡、券面值上另外增加收费的情况。

      前不久,市民小燕凭某便利店的饮用水消费券去购买瓶装饮用水时,被告知要在消费券面值上另外加收1元钱。小燕认为这样不合理,遂向工商部门投诉,经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调解后,便利店最终同意不再加收这另外加收的1元钱。

      市民黄先生到一家汽车美容护理中心洗车,被告知洗车价格要15元了,并声称是由于洗车成本提高导致的。黄先生觉得奇怪,原先购买的洗车卡上注明的洗车价格明明是每次10元,于是黄先生向鹿城工商分局水心工商所投诉。经调解,该汽车美容护理中心同意按每次10元的价格为黄先生提供洗车服务,直至洗车卡上的金额用完。

      近段时间,由于经营成本波动,一些商家随意变动已经与消费者达成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合同条款,以致造成了不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和商家:“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如果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被强迫多收费的,最好让商家出具注明被多收金额的票据,这样对于是否属于多收费,物价部门就有据可查了。”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