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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泰”200万欲购“米哥” 吃其75%股权

  • 时间:2008年02月19日 06:52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通泰投资有限公司与温州米哥食品有限公司发出联合通告,称“通泰”要出资受让“米哥”股权。就此,记者与具体负责处理“米哥”事件的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有关人士称,至今还没有人与他们联系过此事。如果通泰公司要受让“米哥”股权,首要条件必须是先支付拖欠的这80万元工资款和相关的费用。

      200万欲购“米哥”

      温州市通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叶女士证实,“通泰”已和“米哥”总经理白创仁达成初步协议,拟斥资200万元购买“米哥”75%的股权,白创仁将继续在公司担任管理层。若最后签约成功,旗下门市店最快将于今年4月重新开张。

      叶女士告诉记者,“通泰”主动与白创仁协商收购,一是认同“米哥”品牌的投资价值,二是看中白创仁在烘焙业内的声望和技术。

      据了解,“通泰”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投资公司,此前并未涉足烘焙行业。若收购成功,叶女士表示将聘请业内人士进行专业管理,旗下门市店也会在17家的基础上做大做多。

      “米哥”歇业后,曾有多家企业向白创仁提出收购意向。其中一家曾开出550万元,欲收购“米哥”所有股权及债务,但收购成功后白创仁不能继续经营“米哥”,所以白创仁没有接受。直到“通泰”总经理叶女士找到白创仁,才让白创仁看到眼前有了一条路。

      消费者质疑通告

      昨天,“通泰”与“米哥”联合发布通告,要求“米哥”的各债权人,在2月18日至2月25日到“通泰”公司,进行债权登记,通告中指出,“逾期不来登记的视为放弃权利”。

      昨天,市民邹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曾购买了一些“米哥”的提货券,当做福利分给员工。“提货券都是用钱购买的,现在‘米哥’单方面说逾期放弃,也太霸道了。”邹先生心存疑惑。

      市消费委副秘书长陈朝霞认为,“通泰”受让“米哥”部分股权,其公司主体还在,“米哥”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应由兼并或收购后的主体承担,现在通过联合通告,任意规定时限来剥夺消费者有效期限内的债权,这样的通告显然不具法律效力。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成也认为,“通泰”和“米哥”的通告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消费者手中的提货券,只要是在票面规定的时间内,都可以使用。

      “米哥”能否重头再来

      “通泰”收购“米哥”部分股权,是否意味着“米哥”迎来了春天的“暖流”呢?对此,记者走访了一些业内人士。一名从事烘焙食品行业十多年的业内人士认为,烘焙食品行业,有严格的地域性限制,而且作为食品行业,公司知名度、美誉度相当重要。“米哥”经过此次歇业风波后,其负面影响不是一两天就能消除的。

      另一名业内人士则指出,食品行业经不起折腾,经过低谷后还能再次辉煌的企业凤毛麟角,面对桂香村、欧麦等本地糕点企业的强势地位和日益激烈的糕点烘焙市场,“米哥”意图重新夺回原先市场份额,恐怕不容易。

      记者 吴智勇 周俊朗 尤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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