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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讨薪,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 时间:2008年02月16日 09:39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连日来,民工潮涌动浙南大地,许多人找到了如意的工作,但也有人仍在为去年的欠薪四处奔波。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为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用人单位付薪。如果你还有被欠薪,可以运用支付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原先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被拖欠工资,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调解,如果双方对结果有异议方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较为繁琐。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被欠薪有工资欠条等凭证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减少了劳动者讨薪的环节。
万一遭遇欠薪,支付令应该如何申请呢?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给债务人,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工资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你所申请的法院要有管辖权。如果具备这些条件,当事人可向辖区法院的立法庭书面申请,不识字的也可口头立案。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合格合法的,将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是用人单位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也不支付所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梁建国 包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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