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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喜欢“当”所长的骗子先后两次被判刑

  • 时间:2008年02月16日 09:08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六年前,他曾冒充戒毒所所长被判刑2年6个月,近日他又冒充派出所所长,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永嘉男子蔡某现年36岁,曾在2002年冒充戒毒所所长,因招摇撞骗罪被乐清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05年出狱后,不思悔改的他用起假名,在乐清市某村混上了联防队队员一职。利用发放的协警工作服及自己“添置”的警员肩章等,蔡某对外声称自己是派出所副所长,从而开始行骗。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2月到2007年4月,蔡某以帮忙办残疾证、退伍证、安排工作、进行投资等为由,先后从牟某、章某等村民手中骗得现金4万元。

      法院认为,蔡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又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又构成招摇撞骗罪,予以两罪并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吴祖坚 郑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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