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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 瑞安两房东被刑拘
- 时间:2008年01月16日 12:57 稿源:温州网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瑞安两房东叶某和金某因涉嫌“1·14”较大火灾责任事故罪,14日下午,被瑞安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这是浙江省首例出租房房东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刑拘案件。
据悉,2008年1月14日凌晨1点25分许,瑞安莘塍镇四坦东莘工业区六间简易棚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瑞安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赶往火灾现场对事故原因展开全面调查。在调查中,调查人员发现该六间简易棚出租房全部是违章建筑,系房东叶某(男,67岁,莘塍四坦村人)和金某(男,64岁,莘塍四坦村人)善自利用闲置土地非法搭建,后出租给刘某一家3人(死者)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而该6间简易房不仅违章还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2007年,莘塍派出所曾协同莘塍镇政府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多次督促和要求房东叶某和金某对所出租的简易棚进行整改或拆除,同时给他们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后警方和莘塍镇政府在进行复查时又对其二人发放了《复查意见书》,但一直到事故发生,调查人员发现叶某和金某就不曾对自己出租给他人的简易房进行整改,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导致此次较大火灾事故的间接原因。因此瑞安警方以涉嫌消防事故责任罪将叶某和金某进行了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火灾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悉,瑞安2007年发生1156多起火灾事故,而这些事故中有70%发生在出租房,因此,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了瑞安一直强调并重点抓的工作,然而在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和整治出租房过程中,发现很多房东消防意识差,对整治工作不配合、不支持、不整改的现象,对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置之不理,而万一发生火灾,房东又不是追究的责任对象,因此给瑞安的出租房整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被动。此次“1.14”火灾事故发生后,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查,两房东具有直接责任,瑞安有关部门经过协商,决定开此先河,追究房东事故责任,并希望在社会上引起关注和重视,使其他“顽固不化”的房东们引以为戒,主动对自己出租的房屋进行整改,共同促进瑞安平安和谐。(通讯员:徐行号 杨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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