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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严查青山白化非法开采违法建设砍伐树木行为
- 时间:2008年01月09日 04:20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砍伐、移植、外运非苗圃地树木。需移栽的苗木,要制订方案,严格检疫,办理木材运输证。昨天,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大罗山保护的通告》,严肃查处青山白化、非法开采、违法建设、砍伐树木等资源破坏行为。这是记者昨天从生态园大罗山保护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温州生态园是浙江生态省建设和温州生态市建设的重要载体。这个全省规模最大的生态园由13平方公里的三垟湿地和117平方公里的大罗山组成。其中,大罗山有仙岩、瑶溪两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和500多处自然人文景点,自然资源、动物物种、珍稀名木、文化古迹等非常丰富,是温州城市中心独一无二的生态宝地,极具个性和开发价值。
由于大罗山地域广,涉及瓯海、龙湾、瑞安等两区一市13个乡镇、66个行政村,各地各部门保护管理难以形成合力,致使大罗山青山白化、开山取石、违法建设、砍伐树木等各种资源环境破坏行为仍十分严重。据初步统计,目前大罗山上有椅子坟3.5万多座,公墓16处,矿山开采企业约17家,其中无证非法开采企业9家,有些村落未经批准擅自建设通村道路,滋生大量违章建筑。此外,每年盗挖、砍伐树木不计其数。
根据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共同保护、建设、管理好大罗山,昨天的会议还通过建立了大罗山保护和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巡查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及时通报、协调生态破坏行为,整合资源,形成保护合力,建立健全大罗山生态保护监管体系网络。此外,对大罗山开展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现行破坏生态建设行为,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督促落实对生态破坏现状的恢复,各级部门巡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昨天,市政府还与大罗山涉及的瓯海区、龙湾区、瑞安市政府签订“大罗山生态保护责任书”,在建设管理、树林保护、山体保护等方面,督促落实管理措施,并将大罗山保护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还将出资建立大罗山保护专项奖励基金,对大罗山保护和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个人)予以奖励,引导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大罗山资源保护的积极性。(记者 缪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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