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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女拒绝卖淫焚烧房屋自救 不良老板获刑六年

  • 时间:2007年12月26日 04:48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日前,永嘉县人民法院对云南籍妇女季某作出一审判决:季某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7月,季某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年仅17岁的小梅(化名)带到自己的理发店,要求小梅卖淫,可小梅死活不肯。季某将小梅关押在一暂住房内,对她百般侮辱。小梅为了自救,用打火机点燃关押她的房屋,不幸被烧成轻伤。

      庭审时,被告季某辩解,整个事情中嫖客始终没有出现,所以够不上强迫卖淫罪。但法院认为,被害人的性权利还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侵害,但是在对被告人进行定罪处罚时,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黄云峰 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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