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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她说拾金不昧是举手之劳 6.4万见证“做人本分”

  • 时间:2007年12月18日 09:40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装有6.4万元现金的袋子摆在眼前,25岁的乐清虹桥女青年林爱丹毫不心动,选择将钱归还失主。昨天,失主刘女士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林爱丹不收酬金,还谢绝了她登门道谢的请求,她希望通过报纸表达对林爱丹的深深谢意。

      12月12日下午1点30分许,乐清市虹桥镇上陶村的林爱丹来到位于虹桥镇时代广场的中国银行乐清虹桥支行,准备汇款给一位亲戚。在银行大厅填单时,林爱丹发现桌子上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口子微开着,袋子上印着“中国银行”等字样。她觉得有点好奇,用手一碰,感觉硬硬的,打开一看,里面是几沓百元面值的现金。

      “当时,我还以为是谁办理业务时暂放在桌上。”林爱丹说,她马上回头张望了一下,发现大厅里只有几个人在办理业务,但看样子都不像失主。于是,她就把钱交给银行保安,保安随后把袋子递到柜台。经工作人员清点,袋子里装有6.4万元现金。

      袋子交给银行后,林爱丹继续办理汇款业务。大约10分钟后,大厅进来一位神色慌张的女士,声称自己把钱遗忘在银行。经过柜台工作人员核实,这位刘姓女士就是6.4万元现金的失主。得知是林爱丹捡到钱后交给银行,刘女士当场从袋子里点出2000元现金作为酬谢,但林爱丹说什么也不肯收。

      刘女士说,她在银行取了6.4万元现金后,携带装钱的塑料袋,在银行大厅桌上填写完公司的结汇单就离开了,没想到竟把钱给落了。“这两天我多次打电话给林爱丹,想买点礼物登门道谢,但她说什么也不肯告诉我地址。”

      “这不过是举手之劳,不是我的钱,当然不能据为己有。”林爱丹说,“这是做人的本分。”(尤诗章 叶锡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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