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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客广告能赚钱 可根据《广告法》进行规范管理

  • 时间:2007年12月14日 09:36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老黄的博客发广告啦!”近日,在我市一本地名人博客上,出现了可点击链接的广告。有关人士称,目前像温州博客网等本地网站均已开放了放置博客广告的功能,但真正放置广告的博客很少。市工商局有关人员认为,虽然当前网络广告管理比较薄弱,但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可以延伸到博客广告中,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广告法》进行规范管理。

      老黄博客的右上角,有一处可直接点击进入广告网页的链接,广告内容随机出现几种变化。老黄说,这是他注册Google AdSense(即Google提供的广告联盟)后,申请到的广告,只需获得广告代码就可以复制到博客中显示。据悉,Google提供的此类广告是按点击率付费给博客主,来访者的点击数达到一定量,Google就会寄给博客主一定的广告费,广告费一般由广告主交由Google AdSense的费用提成,额度不等。除此之外,有些广告主会直接与博客主联系进行广告定投,博客主也可发文或是贴图为其宣传。有关人士称,温州本地博客中有出现过广告文章或链接,但基本上都是为朋友免费进行宣传,此类博客广告只是一种“友情客串”。

      “博客是我书写个人情怀的地方,不希望用钱来衡量我的博客,用博客赚钱?我想都没想过。”有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种声音也代表了不少温州博客一族的想法。但也有人认为,广告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要宽容对待新事物,在博客中发布广告不仅能锻炼自己的营销能力,还能创造价值,何乐而不为。博客广告的出现也引来了一些想要浑水摸鱼的商家,温州新闻网的工作人员就称曾多次发现只做广告的博客,通常是商家注册个人博客后,只贴广告,不写文章,但是一般这类博客会很快被网站管理者发现并除名。而这一趋利行为的出现缘于当下博客广告在规范管理和利益分配方面的空白。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王庭奎律师说,正规的网站一般都拥有网络广告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等身份证明,而个人博客却不用经过这层层“筛选”,现只能依靠Google等公司和相关网站自行把关。他同时表示,博客广告也属广告行为,博客主的广告收入应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具体缴纳方案有待相关管理部门出台。(见习记者 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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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ogle中文名为谷歌,目前被公认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搜索引擎之一,它提供了简单易用的免费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登录该网站平台(http://www.google.cn/)得到相关的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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