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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增设网络选票
- 时间:2007年12月05日 16:54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日前,鹿城区“满意和不满意单位评议活动”进入实施阶段。为进一步扩大评议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今年该区在温州新闻网上开设评议网页,增加与群众沟通的新平台。届时开通网络投票,网上民意将成为评议的关键一分。
“满意和不满意单位评议”是我市每年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的一项活动。由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街道(村居)、企业、群众的代表组成评议团,通过书面方式为参评单位打分。而鹿城区推出的网上投票,尚属首次。
目前,温州新闻网首页已开设标题为“鹿城区满意单位网络评选”的网页,将84家区直机关、区直事业单位和市直驻区单位按照被评选和被评议分为两大类。各参评单位将在近期提供本单位的展示材料,在12月下旬网上投票正式开通后,供市民参考打分。同时,还开设了意见专栏,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可在网上直接提交对参加评选单位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到时各有关部门将及时在网上给予答复和解决。
据了解,此次所有被评选的60家单位将参加网上投票。网上投票在本次评议中作为加分形式出现,总分额为1分。虽然占的比例较小,但根据去年的评选结果看,排在56位分数为79.03的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排在第50位分数为80.01的市房管局鹿城分局,1分之差排名就相差6位了。
加上今年鹿城区提出“对排名升5位以上单位予以表扬,对升10位以上的单位予以奖励,增发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10%,对排名降10位以上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扣除年终目标考核奖10%”的奖惩条件,网上票选的这1分就变得至关重要了。据悉,鹿城今年仍然把总排名最后的两个单位作为不满意单位。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由区委、区政府予以通报,扣除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奖50%。连续2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对其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记者 王晟 报道组 虞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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