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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企可用股权注册资本金了

  • 时间:2007年12月04日 05:00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温州将允许股权作为注册资本金进行出资,已在苏浙沪中任一省市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来温投资,也无需再重新登记了。昨日,在杭州参加省工商实务公示会的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林萍告诉记者,按照省工商局的部署,温州工商部门将开始实行新的《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

      《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允许股权作为注册资本金出资,也就是说,投资人可以不必拿出现金,而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其他公司。用于出资的股权应当由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股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这一举措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商务成本,缓解了企业现金流的压力。以设立企业集团为例,过去企业必须拿出大量的现金先成立集团母公司,再由母公司收购子公司的股权才能实现控股,而现在子公司的股东只要通过股权出资,就能直接设立母公司并实现控股。据悉,在刚开始的试行阶段,省工商部门规定股权公司限于我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被投资公司限于我省登记注册的重组、改制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明确了外国投资者在长三角地区的注册登记可互认,已在苏浙沪三省市中的某一省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在其有效期内,如需在苏浙沪三省市中的其他省市再投资的,只需出示当地工商部门的证明,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或传递等其他手续。工商部门表示,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成本,有利于营造长三角地区畅通无阻的投资环境。

      据了解,新的《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是在前天在上海召开的“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会”上公布出台的新政策。它表明浙江、江苏、上海三地工商已率先向行政“篱笆”开刀,长三角地区即将统一实施市场准入政策。今后,凡是长三角区域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将获得“同城”待遇。肖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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