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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是国际残疾人日 为残疾人开启自立之门

  • 时间:2007年12月03日 07:51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今天是国际残疾人日,今年的主题是“Decent work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大意为“残疾人能有合适的工作”。近年来,政府和社会积极关注残疾人就业问题,他们的就业状况得到明显好转。这些有了工作的残疾人,从某种方面说是真正地实现了自立。但是在现实中,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仍存有不足,市残联有关人士说:希望社会上能有更多的企业能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为他们打开一扇自立的门。

      3年13万残疾人就业

      据市残联的统计数据,近3年以来我市共累计实现残疾人就业人数达13.51万人,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今年全市仅残疾人扶贫脱贫基地就设立了118个,共安置残疾人599人,劳动辐射周边301户残疾人家庭。

      这与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密切相关,国家政策以强制的方式给残疾人就业以扶持,无疑为残疾人的就业之路铲平了一道道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对保障残疾人就业做出了细致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部分企业存在偏见

      政策落于现实并非没有问题,在我市用人接纳残疾员工的积极性并不高。在采访中,市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毛海伟坦言:“现在,部分企业对接纳残疾人仍有偏见,主动上门来招聘残疾人的企业并不多。”前几年市残联曾组织过两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但最终签订劳动合同的寥寥无几。

      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接纳残疾人员工大概可分为3个标准,残疾员工占在职职工总数25%以上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而占1.5%为强制标准,低于1.5%的则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前,我市使用残疾人员工达到25%以上的单位为数不多,绝大部分用人单位处在低于1.5%的状态,一些企业宁可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聘用残疾员工。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用人单位接纳残疾员工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存在残疾人素质不高,劳动能力差的偏见。而表现积极的企业,除了奔着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外,还抱持着一种慈善的心态,认为残疾人确有才能能适应社会者寥寥无几。

      残疾人同样能自立

      与用人单位的惯性思维不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不少残疾人是能够适应很多岗位的。浙江恒博电气有限公司装配车间的叶礼貌是个聋哑人,在厂里工作了七八年,如今已是厂里的技术骨干,论技术他在厂里数一数二,所在的装搭车间现在缺了他都不行。

      浙江德喜阀门有限公司的会计傅文文,虽然双脚行动不便,但她十分刻苦努力,自考大专毕业后考取了会计证,如今她正参加本科自考。

      和他们一样,具备技能且勤劳刻苦的残疾人不在少数,如果用人单位能善用他们,将会是一大笔财富。

      记者在和叶礼貌用笔交谈时,他写道:“我的技术会变好,我的理想会发展。”语句并不通顺,但能看出他渴望得到肯定的语气。这也是大多数残疾人所渴望的,也正是残疾人在就业上的空白。法律的强制与扶持带给他们的是保障,但全社会的尊重和公平对待是他们所更加需要的。这片空白需要大家一起改变观念来加以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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