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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受贿索贿被提起公诉 文成35岁的副县长落马

  • 时间:2007年11月29日 10:04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原文成县副县长林某曾是浙江省最年轻的副县级干部,但年轻有为的他却没能抵制住金钱的诱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甚至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价值5万多元,最终使自己身陷囹圄。昨天,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林某提起公诉。

      林某曾在共青团文成县委、巨屿镇等任主要领导职务,并先后兼任文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及党组书记、文成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31岁的林某被任命为文成县副县长,任职期间取得了不错的政绩。

      1999年1月至2004年8月间,林某对林甲、林乙在巨屿镇政府办公楼及附属工程、巨屿镇扶贫小区填方工程、巨屿大桥下防洪堤工程的承接、施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了“关照”。林某向林甲借款6万元,却只还5.7万元,又以“缺差旅费”、“购买装修材料”为由,向林甲索取人民币共计1.7万元。同时还向林乙索取9000元,并先后收受林乙送的三星手机一部及3000元。余某承接了文成县巨屿镇和工业园区道路的边沟石业务,林某给予了一定的“关照”,并向余某借款10万元用于还贷,几天后只归还9.5万元。赵某因公司要申报使用文成县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先后送给林某5000元和价值4000元的超市购物券。翁某的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林某的“关照”下从轻处罚,翁某为此送给林某价值2000元的超市购物券。另外,林某还利用职权,收受洪某送的价值5980元的手机一部。(鹿检 鹿法 梁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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