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温州新闻 > 要闻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乱穿马路者身份信息录入电脑 闯红灯将被拍照存档

  • 时间:2007年11月27日 08:34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交警教育处罚这位闯红灯的行人。 许日尤 摄

      温州网讯 “您好,您闯红灯了,请出示您的身份证。”昨天下午,一邹姓市民在市区锦绣路与车站大道交叉路口闯红灯时,被交警叫到了路边。除了进行教育外,交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并将他的个人信息录入了电脑。今后如再闯红灯,交警部门将根据存档信息对其加倍处罚。

      昨天下午4时许,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来到该路口,对行人闯红灯等乱穿马路行为进行整治。此时正是行车高峰时间,车辆很多,车速较快,但仍有不少市民不顾危险闯红灯。一邹姓市民被交警拦下后还有些不明就里,交警黄德怪当即给他上了一堂“行人交通安全课”,他听了连说:“我知道错了。”但是对交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并拍下照片的“处罚”,他还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11月14日起,温州日报刊发《几秒等待就是善待生命》,对市区行人闯红灯陋习进行报道,引来众多读者参与讨论,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等行为,都可处以5元—50元的罚款。但是该处罚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有不小的难度。

      近日,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联合本报,针对行人乱穿马路行为“教育难”“处罚难”等问题,对市区几个路口进行了实地调查,并根据读者建议,推出了“乱穿马路者身份录入”措施。根据该措施规定,执勤交警将通过交通岗亭的电脑、相机等设备,对闯红灯等乱穿马路者的身份、肖像、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电脑存档,乱穿马路者如再犯,交警部门将核对存档信息后,进行加倍处罚。

      二大队教导员朱振华说:“对行人的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如何进行教育或处罚一直是个难题。行人违规了,如果说身上没钱,不接受处罚,或借口身份证没带,那就拍下照片存档。如遇再犯,就加重处罚,同样录入电脑。我们希望该措施能发挥一定的规范作用。当然,该项措施以教育为主,不轻易罚款。”

      据介绍,该措施将首先在二大队三中队辖区进行试点。同时,交警部门联合温州日报向市民征集建议,共同完善该项措施。(记者 刘曜 通讯员 陈凯)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