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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收养的孩子 户口可暂挂福利院
- 时间:2007年11月23日 09:28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鹿城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共查出不符合法律法规收养506例,为解决他们的户口之忧。针对这一现状,鹿城区出台相关规定,将收养孩子户口暂挂在温州市儿童福利院,16岁之后再单独立户。
据了解,由于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登记,绝大部分被收养孩子户口没有落实。孩子长大后会遇到上学、医疗保健、出国公证、迁移户口等一系列问题的困扰。
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鹿城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事实收养可以落实户口,收养户可以通过公安派出所、当地计生部门审核将孩子户口暂挂在温州市儿童福利院,等到孩子16岁之后再迁转到收养人住处单独立户。(陈东升 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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