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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彭溪一客车坠入水库》续:货车司机被起诉
- 时间:2007年11月22日 06:58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 温州网讯 (梁建国 王佐兴 陶京津) 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16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前天,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8·10”交通事故中占道行驶的货车司机陈克信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8月10日上午,陈克信驾驶闽J83929号小型货车,从彭溪大桥驶往彭溪镇方向。7时38分许,途经泰顺县原58省道彭溪大桥至彭溪车站路段时,与从泰顺驶往苍南由蔡庆恩驾驶的浙CG5233号中巴车(载23人)交会,发生刮擦,致使中巴车驶出右侧路面,坠入公路右侧落差11.50米的水库中,造成客车内蔡庆恩等16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车辆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经公安部门调查认定:陈克信驾驶机动车辆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与对向机动车辆交会时,占道行驶,导致两车发生刮擦,浙CG5233号客车驶出右侧路面发生事故,其行为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应当承担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案发后,陈克信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8月23日经泰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这起事故的罹难者均已得到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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