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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窖?作坊?仓库?都不对 地下车库被挪用

  • 时间:2007年11月21日 14:49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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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以及市长专线反映,市区与市郊不少小区的地下车库改变了用途,有些成了储存货物的仓库,有的则移做他用,造成小区住户没有车位可停的窘境。

      地下车库?酒窖!

      记者在新城雁荡西路的金钻家园内,一位刚买了新车的住户告诉记者,之前没有去了解车库的情况,买了新车后,第一天停车就遇到了麻烦。小区路面上的车子已经停不下,而地下车库里的大部分车位也已经被其他业主买走,剩下的车位则被物业租给别人当仓库,而且放的是酒水,不仅占用了大家原本就紧张的停车位置,还存在安全隐患,让住户整天提心吊胆。

      地下车库?作坊!

      “我家的车子已经三年无‘家’可归了……”家住市区瑞沁花园的何女士告诉记者,小区部分地下车库三年前被物业公司租给他人当仓库,车子无奈只能停在车库外。此外,仓库里堆积的是化妆品。昨天下午,记者在该地下车库看到,车库共分成两块,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被安排在一起,显得十分拥挤,而另外一块地方空间比较大,还分成内外两间,堆放着很多纸盒,几名工人正在忙碌着。

      地下车库?仓库!

      陈先生家住西山东路景昌组团,该组团共有两个车库,5幢楼下有一个小的放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地下车库,7幢旁有一个较大的汽车地下车库。记者在现场看到,两个车库都非常昏暗,进入较小的地下车库,里面堆放着大量的纸皮盒、家具以及针织机等等,因为堆积的东西很多,人也只能从中间的缝隙勉强通过,另外一个较大的地下车库,情况也差不多。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既然小区的车库是开发商为了方便住户停车而专门开辟的地方,在小区车辆停放不下的情况下,又怎么能移做他用呢?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林乐丰 江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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