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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她的是她的 状告前夫她取得“隐身”财产84.5万

  • 时间:2007年11月19日 16:06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乐清的朱先生曾将一家公司的股份转让,获转让款169万元,这件事,前妻周女士并不知晓。离婚时,朱先生也未提及此事。离婚后,周女士发现了前夫隐瞒这笔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协商无果后,周女士一纸诉状将前夫朱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这笔巨款。

      1993年,当时22岁的周女士嫁给了长她两岁的朱先生。2000年,朱先生与他人在外地共同投资注册了一家公司,朱先生占65%股份。2002年,朱先生以169万元的价款将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他人。同时,2006年12月,朱先生又以169万元重新取得公司股权。二是婚后两人感情逐渐破裂,2005年7月和2006年10月,朱先生先后两次向乐清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朱先生在两次提起离婚诉讼时,都没有提到股份转让款一事。今年1月,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周女士与朱先生离婚。

      离婚后不久,周女士知道了事情的真相,3月5日,周女士将前夫告上法庭。

      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朱先生支付周女士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公司股份转让款84.5万元。(岳华萱 亦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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