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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脑满三年贬值是九成 维修中心开出“赔单”

  • 时间:2007年11月15日 17:19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一台3年前买的电脑送修,却被维修部弄丢了。就赔偿的问题,电脑公司与消费者相持不下。

      近日,瑞安的蔡先生将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送到市区黎明西路“E线空间客户服务中心”维修,双方当场签署了维修合同。

      几天后,蔡先生接到该维修中心的电话,称电脑被托运部弄丢了,请他过来处理善后问题。该维修中心表示,按照每天千分之五的折旧率计算,这台电脑现就值1300元。就赔偿金额双方协商不下。

      无奈之下,蔡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调查时,该中心负责人解释,造成这样的问题,并非他们主观故意造成,应该是托运部的责任。他们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也曾想过买一台同款式、同年限的电脑赔给他,但市场上找不到。

      电器维修时造成损坏或丢失,还怎么样赔偿呢?

      市家电协会维修专业委员会专家称,如何赔偿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首先经营者的态度要好,最佳的处理办法是经营者设法找到相同款式、年限或品牌质量相近的电脑给予赔偿。

      工商人员建议,若是双方因赔偿协商不下,可以申请仲裁或法院裁定,司法部门会请法定的价格评估机构来认定用了3年的电脑到底值多少钱。夏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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