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温州新闻 > 社会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诱发他人冠心病不治身亡 拳脚换来十年刑

  • 时间:2007年11月14日 08:37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一拳一脚将人打倒在地,未曾想那人患有冠心病,送医院后不治身亡。泰顺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2月28日下午,市区人林某在泰顺罗阳东门的菜市场,看见妻子彭某与叶某在前面走,便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随即上前,朝叶某头部挥打了一拳,叶某应声摔倒在地。林某欲再次殴打叶某时,被彭某拦住,三人扭在一起,林某摔倒在地,叶某和彭某将其压住,林某用力踢了一下,叶某又摔倒在地。

      后来,叶某起身坐到台阶上,神态失常。林某被彭某放开后,又拿了皮带欲打叶某,被他人劝阻,又转而殴打彭某。过了一会儿,民警赶到现场,叶某被送往医院,但送至医院时已死亡。

      经法医鉴定,叶某系在原有重症冠心病的基础上,头部轻微外伤、吵架时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急性心脏病发作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林某对叶某实施伤害只是被害人死亡的诱因之一,且叶某具有一定的过错,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梁建国 梅婉旭)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