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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层楼卖出了26楼的房子 房开须每套补偿48万元
- 时间:2007年11月09日 14:15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房开公司承诺卖给购房户的第25层、26层商品房,因为大楼盖到24层就结顶了,购房户预付了房款却买了个“空中楼阁”。温州市仲裁委员会新近作出《仲裁调解书》,10名购房户与房开公司达成调解,房开方除退还购房户的预付款外,还要于本月15日前向每位购房户支付补偿金48万元,合计480万元。目前341万元预付款已返还到位。
今年8月,10名购房者向乐清市消费委投诉,称他们各自预付30多万元的购房款向房开公司购买了乐清某大厦的25层、26层的商品房,但后来该大厦盖到24层就结顶了。面对投诉,房开公司表示,本来已经申请批建至26层,只是审批问题致使项目落空,并非房开主观故意。双方争执不下。
经调解,双方同意共同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再行调解。9月初,乐清市江南房地产价格评估所界定,此处房产市场价格为每平方米1万元。双方当事人对评估的市场价格均无异议。但房开方提出,房子成了“空中楼阁”是有客观原因的,要求降低赔偿标准,且各购房户因情况不同应区别对待。
此后,乐清市消费委又先后三次组织调解。消费委认为:房开在建筑规划只许可24层的情况下,多销售两层房子,收取购房户定金、预付款,已违反相关法规;而购房户没有审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定购房子也是导致纠纷的一大原因,应本着体谅的原则降低赔偿请求。根据乐清市消费委调解意见,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调解书》。(夏海鹏 周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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