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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有1公斤残液 消费者损失近7元要常称空瓶
- 时间:2007年11月06日 09:42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最近一段时间,液化气涨到了100多元一桶,有些商家就在钢瓶残液里做起了文章。近日,细心的叶女士发现,家里的液化气钢瓶残液足足有4公斤多重。
叶女士介绍,她在景山街道开了一家餐饮店,一直都在附近某液化气店购买液化气。几天前,她把要更换的液化气空瓶称了一下,结果发现店里使用过的3个液化气空瓶重量均在20-21公斤之间,除去钢瓶的重量,每桶均有残液4公斤左右。叶女士非常气愤,向工商部门投诉。
瓯海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液化气店老板承认叶女士店里的液化气钢瓶确实残液过量,但不承认售给她的液化气一直存在残液过量的问题。
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该液化气店向叶女士退还购气款100元。对叶女士提出追回以前的购气损失,由于缺乏有效证据,工商部门称还有待作进一步的调查。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标准,规格为15公斤的液化气,重量充装允许偏差14.5±0.5公斤。按照目前的液化气市场价格,1公斤的残液就意味着消费者要损失近7元。消费者平时可以用人体秤等简易的计量工具,称一下液化气空瓶重量,铭牌上标有钢瓶的净重,一般钢瓶的净重为16.5公斤,多余的重量即为残液量。(记者 冰乐 通讯员 叶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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