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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里高空随意抛撒垃圾 监控拍下无话可说

  • 时间:2007年11月05日 14:55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经常面对从天而降的垃圾,已经很气愤了,更气愤的是,还不知道是谁在做这缺德事。近日,市行政执法局站前中队针对辖区锦江家园16幢楼上住户经常抛撒垃圾一事,专门安装了监控,并将当事人扔垃圾的情景拍摄下来。在事实面前,该住户无话可说,接受了批评和处罚。

      今年6月份开始,该中队经常接到群众举报,中队立即到达现场勘查,发现16幢北面的花坛、树木和道路上已经撒满剩饭剩菜、纸巾果皮等生活垃圾。

      执法人员立即在周边寻找目击证人,虽然大家都知道此处几乎每天都有抛撒垃圾行为,就是不知道是哪户人家扔的,但可以认定的是,该抛撒者每天扔两次,时间段集中在上午10点后和下午4点后,而且这里发生过汽车被从天而降的垃圾砸击事件,经过此路段居民都是小跑前行不敢停留。

      为了将这个作祟者逮出来,执法队员经过协商后,于10月份在16幢北面安装了摄像头,并专门对准楼上窗户。10月29日上午10点多,5楼住户向窗外扔垃圾被监控拍摄下来。从画面上没有看见该住户身影,是直接从窗内往下仍。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认定后,和物业管理人员来到该住户家里,但该住户魏女士和儿子叶先生等一家五人矢口否认。经仔细查看录像并到达拍摄现场比对后,该住户才无话可说,魏女士称垃圾扔出的房间是其女儿所住。

      执法人员当场依据今年7月1日刚刚实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该住户予以教育,并将做进一步调查。据悉,按照相关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丁智侠 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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