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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务员考试温州人事局答记者问

  • 时间:2007年11月02日 10:55 稿源:温州网http://www.66wz.com/    字体:
  • 【专题】2008年温州市公务员考试

  •    记者:对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本次明确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凡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2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本次招考您觉得哪些方面要提醒考生?

       答:1、考生在公务员招考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报名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由于只在笔试后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如果提交了不真实的信息,在资格复审时将被取消资格。

       考生必须在11月5日—11月12日8天时间内报名,错过这时间将无法报考。11月16日--11月18日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时间,如果未通过可以再报名,但必须是已经注册报名成功的人员,请考生务必注意。

       按社会人员报考的考生,户籍必须于2007年11月12日网上注册报名截止前落户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范围。有些考生毕业后户口一直在外地高校,或者户口拿在自己手上,都会影响报名,请考生勿必在2007年11月12日前办理落户手续(以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时间为准),否则会影响报名。

       本次招考笔试入围人员名单、接受资格复审通知、体检通知均在网上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网上通知。

      对考生关注的问题以及有关政策的解释我们将在近日相关媒体以及网站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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