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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管理规定实施一个月 给狗上户口还得等等
- 时间:2007年11月02日 09:42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经了解,有关管理规定实施一个月,但具体工作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
温州网讯 市民陈小姐为了给宠物狗上户口,多次询问辖区派出所有关办理犬只饲养证一事,派出所都告知没有此项服务,这让陈小姐不解:“条例规定我们户主10月1日后去登记,但主管部门又不给登记,给狗上‘户口’,咋这么难?”
我市颁布的《温州市市区限制养犬管理规定》,从10月1日起,市区内所有犬只均要实行免疫和登记制度,未经检疫、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养犬。同时,新条例也对具体职能进行了划分,其中市公安局作为养犬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养犬登记,核发犬只饲养证,查处违章养犬和养犬扰民行为,组织收容和管理被遗弃犬、无主犬,捕杀狂犬、野犬。畜牧兽医、城管执法、卫生、工商、街道等各部门则各施其职,共同开展新养犬管理有关工作。但自新条例实施以来,本报陆续接到市民来电,称“狗没地方上户”“流浪狗依旧到处咬人”等等。为此,记者联系了鹿城公安分局下属的几个派出所,有关人士均告知“未接到上面有关通知,因此并不知情。”
经了解,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负责我市养犬管理事宜。该队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因某些原因,目前新规的具体工作尚未落实。曹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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