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首页添加到收藏夹设置为自动访问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温州新闻 > 社会 正文

温州新闻 本地·特色·分享
  • 商家“优惠”?执法人员提醒勿陷消费“陷阱”

  • 时间:2007年11月01日 09:21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优惠卡”,是持卡者享受商家更多优惠或折扣的凭证,但是目前很多所谓“优惠卡”却成了商家牟利促销的手段,或是欺骗消费者的诱饵。近日,市民陈女士持着所谓“优惠卡”消费,不但得不到优惠,反而被索取更多费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化解了这起纠纷。

      陈女士持有某摄影店的“优惠卡”,其条款之一写明,她享有该店免费赠送的“5寸相片的底片”。当陈女士拍照后,要求摄影店免费提供该相片底片时,不但得不到底片,还被要求支付相片刻录在光盘的费用。她觉得商家不履行优惠卡上的合约,存在消费欺诈。但商家却称,因为现在市面上普遍使用数码相机进行拍摄,除非消费者主动要求使用传统相机。因之前顾客没有提出要求,所以就没有底片了,现陈小姐要将数码相片拷贝回去,光盘的费用理当由自己出。后经调解,商家同意免费提供光盘让陈女士将相片拷贝回去。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而陷入商家的消费“陷阱”。(应仲平 林振文)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