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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作案32起 “碰瓷儿”把自己碰进去了
- 时间:2007年10月30日 14:46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在三个多月里,制造“碰瓷”事故32起,敲诈车主钱财数万元,近日龙湾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终结了“80后”生人的娄某、何某、张某等人的疯狂“致富行为”。
去年10月10日下午,张某、王某等三人在龙湾区永中街道二号街某茶座前面的路上,其中一人故意去撞一辆路过的黑色别克轿车,然后三人以同伴被撞伤为由向车主敲诈现金3000元。三天后的下午,娄某、何某在龙湾区天河镇高轩村文化路路上,娄某故意去撞一辆途经的银灰色奇瑞旗云轿车,然后打电话叫来王某等人一起向车主敲诈,车主被迫交给娄某、何某等人1200元。
此后,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他们又制造类似“碰瓷”事故30余起,被敲诈车辆包括各种小轿车、运煤大货车、五菱小货车、小四轮、微型小车、摩托车,敲诈所得最多的一次为5000元,少的也有数百元。
娄某等人“碰瓷”事故愈演愈烈,最后达到连三轮车也不放过的地步。去年12月份的某一天,何某、张某途经龙湾区永中街道中河路和镇标路交叉口的一座桥上,见一辆运泔水的三轮车经过,两人即以何某被三轮车碰撞为由,向三轮车主敲诈现金1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娄某共参与敲诈勒索29次,涉案金额为42600余元;何某共参与敲诈勒索29次,涉案金额为38700余元;张某共参与敲诈勒索29次,涉案金额为38800余元;朱某共参与敲诈勒索13次,涉案金额为22100余元;王某共参与敲诈勒索4次,涉案金额为10700元。前天,龙湾法院对娄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5年、4年等有期徒刑和缓刑。(李翔宇 袁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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