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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险该不该“捆绑”销售?》续 可向监管投诉
- 时间:2007年10月22日 14:28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温州晚报经济版上周五刊发了《盗抢险该不该“捆绑”销售?》的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热烈讨论,我们且来看看市民、保险公司、监管部门都发表了哪些观点。
市民张先生说:如果保险公司能以风险太大、利润不高拒保盗抢险,那么出租车司机是不是能够以路途太远不合算为由而拒载呢?众所周知,出租车如果拒载就会受罚,作为企业的保险公司拒保难道就没人管了吗?
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此举也是无奈。因为盗抢险升级为主险后,保费没有增加,但是风险跟原来是同等的。保险公司很担心一些投保人存在这样的道德风险:花了几百元投保盗抢险后,就让车辆随便停放,让被盗几率增加,这样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就会随之大为增加。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林千多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对民生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它的“捆绑”销售、拒绝交易是《反垄断法》明确反对的。
浙江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获知此事后指出:保险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的金融产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经保险公司开发后,一旦经保监会批准,就不能擅自提高销售门槛、附加其它条件,除非事先已在条款中明确说明,“捆绑”销售是不允许的。作为监管部门,他们建议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可拿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相互作比较,自由选择。同时,如果消费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损,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为0571-85777731。蔡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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