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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年“搬家”一百次 搬家是幌子偷盗是真相

  • 时间:2007年10月19日 14:34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江西籍人李某冒充搬家公司把人家家里搬得干干净净,连电饭煲也会“捎”上。两年多时间里,一共“搬”了100多次“家”。被抓获时,他已经盗窃了40多万元的财物。昨天,李某被苍南警方提请逮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今年35岁,曾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后来因赌博输了钱,才开始盗窃的。

      据李某交代,他不像一般的小偷那样去偷东西,那样太危险,于是就买了辆夏利车,还用阿迪达斯高档衣服把自己装扮起来,假装是替人搬家。大白天从居民家里来回搬东西,碰见人还主动打招呼。甚至,有的地方他还不止盗窃过一次,因为熟门熟路好进出。作案以来,只有一两次正好碰上户主回来,才失手逃跑。

      今年夏天的一个早晨7时许,在处于闹市区的苍南县龙港镇文卫路,有个居民从外面回来,碰到一个正抱着电脑下楼的中年男人。面对邻居疑惑的眼神,男人一边打开停在楼道外的小轿车后备厢,一边很有礼貌地解释:朋友托我来帮着搬家的。男人不慌不忙地把电脑放好,慢悠悠地开走了。

      不久,这户人家回来后发现电脑没了,问起邻居,邻居不解地问,“不是你托朋友搬走的吗?”

      一段时间以来,类似的盗窃案在苍南龙港频频发生。

      后来同样遭遇搬家小偷的一户人家报了案,为警方找到了破案的关键。他们家装了摄像头,小偷的模样和偷东西的过程都清晰地拍了下来。

      专案组民警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暂住龙港镇沿江路一出租房内的李某。

      9月5日,民警将李某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螺丝刀一把、轿车一辆以及赃物液晶电视机一台。在大量事实面前,李某如实交代了自2005年以来在龙港镇内入室盗窃120余起(已查证107起),总案值4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通帅 凌峰 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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