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网
-
父母离婚 上海两个孩子成父亲公司合法股东
- 时间:2007年10月19日 11:29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一对温籍夫妇离婚,就财产分割事宜闹上了法庭,一对分别只有5岁和6岁的女儿成了父亲的公司合法股东。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对这起罕见的“娃娃股东”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孩子均可合法持有父亲的公司股权。
温州人S女士与L先生在沪温两地办有两家投资公司。去年9月,两人感情破裂,达成自愿离婚协议:双方两名婚生女儿田田和眯眯由S女士抚养,L先生同意将其上海公司的30%股权无偿赠予两个女儿,另外再将上海公司的25%股权无条件转予S女士和两个女儿。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份离婚协议没得到落实。今年6月,原告S女士和两名女儿一起,将前夫L先生在温州的公司告上法庭,讨要股东权,要求被告履行《股权转让书》,将其在上海公司的25%股权无偿转让给三原告,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应按约履行其义务,协助三原告办理股权变更的手续。(马迹山 何勇)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
相关报道
孩子“吸烟”吓坏家长 担心仿烟食品误导未成年人 2007-10-18 | |
游戏中孩子受伤 责任单位和同伴家长应予赔偿 2007-10-17 | |
城市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七成要做家务或带孩子 2007-10-17 | |
天凉孩子病倒不少 专家提醒:感冒发烧不能大意 2007-10-16 | |
9月30日孩子偷钱两千七 家长托民警找失主 2007-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