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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嘉试行用餐支付餐券制度 下乡公干餐费部门付

  • 时间:2007年10月10日 09:34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永嘉公务员下乡执行公务,工作餐费用由其所在部门支付,用餐标准是每人每餐30元。从本月起,永嘉试行部门工作人员下乡用餐支付餐券制度,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行政经费支出。

      昨天,首批500份餐券分发到永嘉最先试行支付餐券制的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地税)局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每份餐券面值为30元,由该县机关事务局统一印制。

      今后,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下乡办事,需要乡镇安排用餐的,用餐后应支付餐券。每隔半年,各乡镇可以凭餐券定期到县机关事务局结算餐费,用餐人员单位通过县会计核算中心向机关事务局转账付款。“支付餐券制”同时规定:乡镇安排用餐一律要安排在乡镇廉政食堂。因特殊情况,廉政食堂无法安排就餐的,可安排公务员到定点饭店就餐,提倡工作餐或自助餐,餐费仍要严格控制为每人每餐30元。超过标准的费用自行负责。(叶圣义 李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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