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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温州市区将逐渐实行阶梯水价
- 时间:2007年09月30日 15:45 稿源:温州网-温州晚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10月1日起将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我市据此将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鼓励使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海水、微咸水。
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市区目前有居民用水户20多万户,属于城市公共用水户和工业用水户的非居民用水户2万多户,该《办法》分别对这两类用水主体如何节约用水做出了系列规定。
《办法》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将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据悉,目前我市除洞头已实行外,其他地区尚未施行。该《办法》实施后,将在市区先开始施行阶梯式水价,再逐步向其他地区铺开。阶梯式水价类似于目前的阶梯电价,居民用水量超标部分将被提高收费标准,具体标准正在制定中。
《办法》规定,对未申报用水计划(包括变更计划),使用公共供水却不按照规定安装计量设施,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循环水设施的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林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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