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网
-
市行政执法局实施举报奖励制度 最高奖励3000元
- 时间:2007年09月20日 13:06 稿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http://www.66wz.com/ 字体:大 中 小
温州网讯 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滴撒漏及泥浆入河等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的情况,从本月15日起,市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对以下行为的举报人最高可奖励3000元。
一、举报并协助将沿途滴撒漏、乱倾倒建筑垃圾的车辆(船只)或泥浆入河现场移交执法人员处理,协助查办的;二举报并提供车辆(船只)滴撒漏、乱倾倒建筑垃圾或泥浆入河证据(摄像资料、照片等),经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基本相同的;三举报车辆(船只)滴撒漏、乱倾倒建筑垃圾或泥浆入河,并能提供部分有效证据,经查为有效举报的;四举报车辆(船只)滴撒漏、乱倾倒建筑垃圾或泥浆入河,提供线索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据,经查举报情况与违法行为基本相同的。
举报电话: 96310和88896310
又讯:为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确保市容市貌的整洁卫生,近日,市行政执法局机动大队与市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出一封信,要求建筑单位文明施工、文明运输。
为了密切监控工地内部施工、运输动态,确保工地施工、运输合法、文明有序,信中要求市区的建筑施工单位要设置监控设施。
另外还强调:
1、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拦围墙,围墙无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墙(门)外不可堆放渣土、建材等,确需临时占道堆放的,应当获得市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
2、工地出入口应适时硬化处理,出入口必须配置冲洗设备,并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冲洗;车辆出工地前车轮必须冲洗干净,防止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3、施工作业时,应当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撒漏、污水外流,工地污水要经沉淀后需要排入城市市政管网的,必须向市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书。
4、应当保持建筑工地出入口市政道路整洁无破损;建筑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破坏市政设施,确需进行开挖的,应当获得市政部门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5、夜间施工,需要取得环保部门制发的夜间施工许可证;属于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工地夜间施工,可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但应在夜间12时前停工(除一次性浇筑等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外),并做好噪声防护措施。
6、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含泥浆),建设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部第135号令,按照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持有温州市市政园林局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明确行驶路线、消纳场地,不得乱倾倒,不得未经核准或委托无资质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黄晓虹
- 点击查看温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编辑: 林振将
相关报道
| 外立面设广告牌引发纠纷 市行政执法局已介入调查 2007-09-20 | |
| 竹棚屋里藏着“定时炸弹” 两部门联手取缔 2007-09-15 | |
| 楼上住户凿洞排水 楼下商家店牌长期浸泡遭殃 2007-08-31 | |
|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答记者问:堵疏结合治理流动摊贩 2007-07-13 | |
| 八大举措打造和谐城管 市行政执法局落实"金点子" 2006-1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