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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规划局深化作风建设 破解企业发展用地难

  • 时间:2007年09月08日 06:47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近日,市规划局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为企业发展破解用地难题。日前该局出台文件,对于规划功能为非工业用地,但原先已通过审批取得土地等手续的各类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许可其厂房临时建设(含临时加层与扩建)。

      按照文件规定,申请许可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厂房临时建设确实是为了企业技改所需,并经市(区)有关部门确认;二是厂区内无违法占地、违法搭建或出租用房、改变使用功能等情况存在;三是临时建设符合相关技术指标规定;四是项目投产可能影响环境的,应先征得环保部门同意;五是建设单位要承诺城市建设需要时无条件自行拆除。

      如企业位于72平方公里核心城区和龙湾、瓯海中心区范围,三垟湿地规划保护范围和七都岛,市、区近期重大项目建设范围之内,则不在许可之列。

      同时,在临时厂房的建设过程中,其总高度不得超过12米,建筑层数控制在3层以下;属厂房临时加层的,不得超过一层,且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的鉴定意见;企业厂房临时拆扩建的,原产权面积发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增加建筑面积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目前,市规划局各直属分局已按照该文件要求,接受企业临时厂房建设的申请。(记者 张佳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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