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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违法食品最高将被处以货值20倍的罚款

  • 时间:2007年08月25日 06:43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http://www.66wz.com/    字体:
  •   温州网讯 今后,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最高将被处以货值20倍的罚款。昨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启动了“质监系统三大战役专项执法行动”,这次行动中凡是违反《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都将被处罚。

      我市质监系统三大战役分别是食品安全攻坚战,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产品安全保卫战,进出口产品安全阻击战。在每个战役期间安排若干冲击波行动。各个战役都有不同的查处重点。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目标是取缔一批无生产许可证、无3C认证而擅自生产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打掉一批将非食用原料、违禁添加剂、回收食品以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不合格原辅材料投入生产加工的企业或窝点等。(记者 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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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违法使用添加剂最高罚10倍。生产经营者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由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其违法所得、产品和违法生产工具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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